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必知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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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家自述
王晓旭律师,现为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2005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王晓旭律师在国际和国内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15年,期间累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目前主要从事私募基金(外币和人民币基金)、并购与重组、企业初创,以及资本市场(熟悉红筹结构)等法律服务领域。 王晓旭律师本人具有很强的应对复杂项目的处理能力和政府沟通能力,服务的客户包括很多知名的中外企业。王晓旭律师具有良好的英文书写和沟通能力,可以直接以英文作为工作语言。 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2003),墨尔本大学,澳大利亚 法学学士(2000),四川大学,中国 职业经历: 2013年至今,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2012年至2013年,专职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06年至2012年,高级顾问,意大利凯明迪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2005年至2006年,专职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003年至2005年,实习律师、专职律师,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现为中银律师事务所) 在金融(保险、证券、基金法)领域的主要业绩: 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镇江新区金浦城市发展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服务; 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多个境内、境外投资及夹层基金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华夏幸福(北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产品备案及后续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厦门三优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055)成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提供法律服务; 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61)重大资产购买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Glorious Property Holdings Limited(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境外发债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搜房网(美国上市公司)上市年报及转股提供法律服务; 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及相关投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在股权转让/并购领域的主要业绩: 为Heineken-APB (China)有限公司收购富士达(中国)有限公司股份的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为意大利欧利盛金融集团购买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为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购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中信产业投资基金(夹层基金)多个境内、境外并购项目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曾发表文章: 2007年,在CCH(全球知名法律出版商)上发表英文“Round-trip Investments and Small Red-chip Listings under Contractual Arrangements with Domestic Entities in China”(中国境内公司协议安排下的返程投资和红筹结构); 2014年5月26日,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法拉利突然取消经销商授权协议至上还是条款霸王”的观点; 2017年5月29日,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发表“通和、毓承合并思考:全民PE潮下规模冲动?”的观点; 2017年10月30日,在《21世纪经济报道》上发表“PE控股上市公司频现:警惕经营、退出和关联交易风险”的观点; 2017年12月,在《智富时代》上发表“企业并购风险投资问题及防范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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